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澄城警方及时拦阻汇款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8 21:04:43 阅读量:

3月16日,澄城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成功阻止一起冒充公检法电信诈骗案,受害人免于巨额经济损失。

3月16日15时许,澄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省厅反诈中心指令:澄城县居民樊某疑似被不法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进行诈骗。接指令后,刑侦大队反诈中队民警根据省厅提供的身份证号,立即对受害人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获取对方姓名及家庭住址。经查,该群众系澄城县城关镇的樊女士,民警遂前往城关派出所请求派员协查。

县局刑侦大队与城关所民警密切协作,很快获取了对方的联系方式,多次拨打樊某电话进行提醒,但其手机始终无人接听。民警果断出击,火速赶往樊某家中,敲了20分钟门才见到屋主开门,此时她仍在接听对方的电话,已经打算汇款给诈骗嫌疑人。民警到场后及时劝阻,反复解释,告知樊某这是诈骗,樊某才确信自己被骗,决心不再汇款。

据樊某叙述,当天中午,她在家里接到电话,对方冒充银行和公检法工作人员,声称其涉及“宋琴特大网络诈骗”一案,其名下的存款已经不安全,如果不及时转到安全账户,就会被冻结。经过反复洗脑,樊某听信了对方的谎言,决定汇款到所谓安全账户。幸好民警及时发现阻止,避免樊某经济损失。

针对目前冒充公检法类电信诈骗案件,警方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在任何情况下,公检法机关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不会通过电话、网络等非本人接触式的方式进行,绝不会通过电话做笔录或要求汇款。群众在遇到这种情况后,千万不要急,要核实清楚,发现被骗后第一时间报警。

拦截被骗资金是与犯罪嫌疑人赛跑、与时间赛跑,被骗后报案越及时,警方拦截的可能性越大。因此,群众发现被骗后,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即使没有受骗,也要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帮助警方进一步开展工作。

整理:王亚锋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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