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5 23:29:00 阅读量:
近日,安康宁陕县公安局江口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时,发现并及时规劝彭某注销双重户口。
2月22日,片区民警到村里采集“一标三实”信息时,民警发现彭某本人在城关镇还有一个居民户口,经过询问得知,当时为了上学,家里为彭某在城关镇购买了开发户口,后来就一直没有用过,所以也一直没有注销。户籍民警在省人口信息库进行了核查比对,彭某在我辖区的户籍信息与现在的城关镇户籍均系同一人。
在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立即告知彭某存在双重户口的违法性。于是,按相关规定要求,民警将注销户口所需的审批材料详细的告诉彭某。彭某经过考虑,3月13日将城关镇户口予以注销。(李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