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15 15:59:49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吴晓锐)
2018年3月15日上午,渭南高新交警大队“两会”安保执法站的执勤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就查获了一辆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机动车。
上午9时30分许,一辆陕E牌照的绿色轿车驶入“两会”安保检查站,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在核对出示的行车证和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的车身颜色和行驶证上登记的颜色出入太大。现场车辆颜色为绿色,而行驶证上登记的颜色为白色。为进一步核实该车信息,民警登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比对得知,该车实际颜色为白色,这是一起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开具了违法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其15日之内到高新交警大队良田中队接受处理。
高新交警大队提醒: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改变车身颜色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值得注意的是,因车身颜色属于相对长时间固定,应通过喷漆方式改变车身颜色,对于贴膜、贴纸等方式由于容易脱落无法通过审核,并不是可行的方式。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