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交警:“五强化五提高”全力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08 2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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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顺理)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关于京昆高速“2.28”、“3、0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重要批示精神,有效做好华州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坚决不发生较大道路交通事故,3月7日上午,华州区交警大队,组织所队室负责人、内勤,在七楼会议室召开了事故预防工作部署会,教导员徐爱荣主持会议。
副大队长韩肖林,通报了3月6日在市支队11楼召开交通事故预防专题片会情况,组织学习了闫丰胜支队长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副大队长冯辉,组织学习了市支队《关于启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红色响应的通知》,宣读了华州大队《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导员徐爱荣,就深刻汲取京昆高速近期接连发生的两起较大交通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支队启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红色响应,全力预防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提出了“五强化五提高”具体工作要求。

一、强化路面防控,提高执法实效性。
一是要优化勤务部署。紧盯主干公路和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严格检查“两客一危”、校车、面包车和重型货车“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要开展统一行动。要科学部署勤务,最大限度把警力摆到路面,开展统一行动,切实形成严管高压态势。三是要提升执法效能。要加强缉查布控系统和交警执法站协同联动,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强化缉查布控系统的实战应用,对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重点车辆,实施精准锁定、精确打击,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
此项工作由韩肖林副大队长具体负责,秩序中队牵头,法宣中队、指挥中心配合完成。
二、强化宣传攻势,提高守法自觉性。
一是要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曝光”行动。每天通过各种媒介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曝光终生禁驾人员、多次违法车辆、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企业,形成高位传播效应。二是要开展交通安全“大警示”行动。要针对全区交通出行规律特点和流量、天气、事故等情况,针对营运驾驶人、乘客、自驾人员和农村群众等不同群体,及时编辑、发送针对性强的春季安全出行提示。三是要开展客货驾驶人“大教育”行动。各中队要组织民警走进客货运输企业,播放警示教育片,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四是要开展公安交警执法“大直播”行动。大队要开展2次形式多样的交安宣传“赶集”活动,加强交警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频次和力度,每周不少于2次直播活动。
此项工作由李春民副大队长具体负责,法宣中队牵头,秩序中队、车管所、事故中队、办公室配合完成。

三、强化隐患清零,提高隐患消除率。
秩序管理中队、车管所,要深入排查重点企业、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安全隐患,切实做到“四查”,即查企业、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状况,查动态监控在线率、使用率,查安全带齐全率、佩戴率,查严重超载货车装载源头,强力推进隐患清零。
此项工作由徐爱荣教导员具体负责,车管所牵头,秩序中队、法宣中队配合完成。
四、强化合成共治,提高工作合力。
一是要集中推动道路隐患整治。要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积极开展公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排查出的隐患情况,书面报告区政府,提出治理意见和时限,积极推动隐患整改,努力清除道路安全隐患。二是要集中通报运输安全状况。3月15日前,大队要将重点营运车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以及清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集中向安监、交通运输部门通报,依据安全生产和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叠加处罚”,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要联合约谈,重点监管,挂牌督办。
此项工作,由冯辉副大队长具体负责,事故中队牵头,秩序中队配合完成。
五、强化考评督导,提高责任追究。
法制督查中队,要不定期的对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重点督导检查路面见警率、管事率、显见违法率、违法查处率,专项行动期间,对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导致事故多发的中队领导,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对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中队,依据深度调查情况,按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
此项工作由李春民副大队长负责,法制督察中队牵头,政办室配合完成。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