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3-01 22:58:11 阅读量:
打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商洛市山阳县公安局严格民爆物品四级审批制度,堵绝非法使用民爆物品现象;对矿山企业恢复使用民爆物品实行验收制,不断强化运输、储存和爆破作业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同时严格规范各爆破公司的日常管理,从源头上遏制涉爆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积极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截至目前,共印发《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1000余份,收缴销毁手雷1枚、电雷管50枚,消除涉爆安全隐患11处,民爆物品安全取得了显著成效。
(山阳县公安局杨拴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