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交管大队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8-02-13 18:19:04 阅读量:

洛南交管大队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2月13日,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召开大会对全体民警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谈话会上,县局党委委员、交管大队大队长杜雅传达学习了洛南县委、政府、县纪委和公安局党委就2018年春节期间纠正“四风”,过好廉洁春节有关会议精神,代表大队班子对全体民警集体廉政谈话。他在谈话中要求: 一是全体民警要从思想上认识集体廉政提醒谈话,是贯彻《党章》提出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要求的具体体现,是落实各级纪委提出抓早抓小要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党风廉政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有效手段。 二是全体民警特别是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以身作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担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要求,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管好自己的人,谨慎处理社交圈,始终做到自重、自律、自醒、自警,与家庭成员一起共守“廉洁之门”,共倡“廉洁之风”,共建“廉洁之家”。 三是全体民警要准确认识当前面临的形势,认真从严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准确把握《准则》、《条例》的精神实质,强化廉洁自律,筑牢执纪执法红线,坚守原则底线。在春节期间进入歌厅、舞厅、酒店聚会,严禁酗酒,严禁参与赌博,更不能酒后驾车。始终牢记人民警察的纪律要求,做到守纪律、懂规矩、知敬畏。 四是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特别是春运期间执勤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处理交通违法、公正处理交通事故,以铁的纪律来执行党风廉政各项规定,确保队伍不出事,树立交警和个人的良好形象。为洛南交通安全畅通做出积极贡献。 
洛南交管大队开展春节前集体廉政谈话活动  近年来,洛南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始终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公安局党委要求,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反“四风”等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到全体民警日常工作和生活中,有力的促进了交管工作。 临近春节,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廉洁工作,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防“四风”回潮复燃,确保全体交警度过一个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

  整理:王亚锋 刘庆民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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