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为切实抓好春运期间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全面遏制全市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芝川中队按照大队统一部署在新城区开展集中夜查统一行动。
20时15分,芝川中队民警在对一辆沿盘乐路由东向西右转弯进入西峙路向北行驶的车牌号为陕EZ1921的双排小货车例行检查中,要求该车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时,驾驶人打开车门一股浓烈酒味迎面扑来,民警现场对驾驶人采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经测试酒精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饮酒驾驶,芝川中队执勤民警立即将该驾驶人控制,将其所驾车辆扣留,并现场口头传唤驾驶人到交警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及询问。
经公安网依法查实,涉嫌违法驾驶人党雪某,韩城市桑树坪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党雪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依据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九条规定处罚。
党雪某对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整个执法活动使用执法记录仪全程摄录取证,执勤民警将此违法行为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依法处理。
韩城交警在此告诫各位朋友,开车上路行驶,要依法取得机动车牌证,不得酒后驾车,时刻遵守交通法规,切莫心存侥幸,韩城交警始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持严管重处高压态势。
(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许军强)整理:王亚锋 赵磊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