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锋 赵磊)为不断规范民警执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公安交警执法的公信力,1月18日上午,高新交警大队组织各内勤开展执法规范化业务培训。此次培训由法制督察中队长石军主持,各内勤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法制督察中队长石军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赵克志部长在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会上的讲话、部交管局刘钊局长在全国交通管理法制培训班上的讲话、总队《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十项措施》、《关于对部分市交警系统在队伍管理执法规范化方面存在问题的通报》以及《人民警察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等内容。对交警执法规范化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强化证据意识,注重证据搜集,执法、执勤、办案要全程录音录相,保全证据,保障自身安全;二要严格按照执法办案功能分区要求,合理合法使用强制措施,搞好执法对象的安全防护,严禁询、讯不分,错误使用法律手段和强制措施;三要加强学习,对新的法律法规,要通读原文,注重条文修改前后的表述和工作要求,在执法执勤、办案审查中,规范使用“法言法语”。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