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5 12:51:36 阅读量:
今年以来,柞水县公安局把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同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公安英模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以习总书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个字总要求为目标导向,以鼓励激励激发民警改革创新热情,以容错纠错创造宽松工作环境,以能上能下形成正向压力传导机制,充分调动了全县公安机关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助推公安工作追赶超越。
通过一年的努力,该局队伍活力显著增强,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整体工作亮点纷呈,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式的发展,连续在第二、第三季度全市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中取得上游位次。反邪教、情报信息合成作战、公安检查站建设等工作受到中省市肯定,严打整治成效位居全市前列,圆满实现了十九大安保目标。今年来,全局先后有32个基层单位和 45名先进个人受到省厅、市局和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4名民警被市局记功,6名民警被市局嘉奖,我局民警党磊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荣誉称号;民警樊义博获得省厅“研判之星”称号。
一、贯彻鼓励激励机制,实现科学管理队伍
1、打破平均,激发活力。该局通过深入研究,征求意见,先后制定了《民警奖励办法》、《民警、工勤值班补贴发放办法》、《目标责任考核奖发放办法》、《机关值班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办法,彻底打破平均主义,激发干事热情。
一是年度目标责任奖与绩效考核挂钩。该局按照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体现差异的原则,从全局奖励总金额中提取10%作为“差异奖”,用于对有关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职工进行再次奖励。剩余90%的奖励金额作为“基础奖”,平均发放给全局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二是加班费发放与追赶超越挂钩。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的原则,以实际加班天数为准,按照每人每天80元的标准发放加班费,加班天数,基层所队原则上每月不能超过6天,机关每月不能超过4天。同时,将民警加班补贴发放与“追赶超越”的工作目标相挂钩,机关队室民警的考核,依据市局季度考核县局队室的位次,以局定底线位次为参照,每落后一个位次,分管党委委员和队室全体民警扣除一日加班补贴80元。派出所的考核,依据县局考核结果,对最后一名派出所全体民警及分管局领导,每人每月扣除加班补贴80元。三是提拔任用与工作实绩挂钩。对拟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既看本人工作成绩,又看所在单位年终考核情况。单位正职拟提拔使用的,所在单位近三年应有一年获得“优秀”等次,对连续三年获得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优秀”等次的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上给予倾斜;对连续三年获得“优秀”等次的民警,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荣获县级荣誉称号或受到县级以上单位通报表彰的先进个人,选拔任用时优先考虑;对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优先提拔使用。
2、大胆奖励,给足动力。该局实行“奖励使人羡慕眼红”的激励机制,落实大案奖励、战时表彰奖励、战地提拔、一事一奖、年终奖励等制度,鼓舞士气,激发活力。一是精神与物质并奖。按照精神与物质奖励并重的奖励原则,深化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从警“为什么、干什么、留什么”的宗旨教育,进一步增强民警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培育和践行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依托入警入党、重大节日、晋职晋衔、退休离职等职业生涯节点,大力开展警营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激发民警的职业情感和使命感、责任感。综合运用“通令、通告、通报”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奖励,并与年度目标考核“差异奖”挂钩,让想为、能为者精神上受鼓励,经济上得实惠。二是提倡快奖重奖。提高奖励时效和标准,推行大案奖励、一事一奖等制度落实,对获得省、市级“优秀民警”“执法标兵”或“办案能手”称号的民警,分别奖励5000元、2000元,每年按照15%的比例评选出优秀民警,每人奖励500元。今年该局召开表彰奖励大会4场次,奖励60余人次,颁发奖金16万元。三是推行战时奖励。按照高于平时、快于平时的要求,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实行战时奖励,综合运用局长令、表扬令、通报表扬、嘉奖、记功等多种形式开展奖励活动,大力塑造典型、弘扬正能量、激发斗志。十九大安保活动中,我局及时启动战时奖励机制,发布局长令、表扬令6份,通报表扬15个集体和40名民警。市局战时送奖上门,为2名民警记三等功,现场颁发奖金证书,极大地鼓舞了士气。
3、深化改革,提高效率。该局积极推进各项公安改革,通过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提高民警待遇、增强战斗力。一是在全市率先落实了辅警管理新政。该局根据《商洛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结合县域辅警管理实际需要,制定了《柞水县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率先落实了辅警管理新政,通过完善一个办法、签订一份合同、规范“五个环节”,实现了全县辅警“薪酬待遇有提高,工作经费有预算,职业保障有制度,责任义务有合同”的“四有”目标,极大地稳定了辅警队伍,激发了工作热情,提振了信心士气。二是迅速落实了主办侦查员制度。该局深入推进公安刑侦改革,通过认真研究,主动作为,迅速推进落实了主办侦查员改革工作,切实把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热爱公安事业的民警选拔到一线执法办案岗位上,首任30名刑事案件主办侦查员已经于今年9月聘任到位,各项工作制度运行进入正常轨道。三是率先成立“政法干警职业风险救助基金”。该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政法干警职业风险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划定了因公伤残和身患重大疾病的政法干警的优抚救助金额,明确规定对因公牺牲和经济特困政法干警子女上学给予相应金额一次性补助,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困难补助金、伤病就医绿色通道等风险保障制度。
二、贯彻容错纠错机制,免除干事者后顾之忧
1、科学容错,为干事者兜住底。通过明确免责范围和认定免责程序,大力营造敢于担当、大胆履职的良好环境,鼓励干部锐意改革,在守住底线的基础上放开手脚,一门心思干事创业。今年来,该局先后对2名在新闻宣传中出现失误的民警进行了免责,有效保护了民警的干事热情,全局新闻宣传工作保持了强劲的势头,受到市、县领导肯定。
2、常态纠错,对走偏者亮黄牌。制定了《对中层领导干部提醒、函询、诫勉实施办法》,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纪律条规经常提醒、重点部门重点提醒、节假日前集中提醒、薄弱环节专门提醒、苗头性问题个别提醒,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纪的发生。同时把不服从工作安排、对待群众态度生冷横硬等民警列为“重点关注对象”,跟进思想教育工作,抓早抓小,帮助整改,不让一个犯错误的民警“掉队”。今年来,约谈中层领导5人,函询谈话1人,批评教育民警4人。
3、严明纪律,让乱为者受惩诫。坚持“四种常态”,以“惩戒使人畏惧心惊”的决心和行动,全面落实各种廉洁防腐工作机制,对工作不力、违反规定、造成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快查快处、顶格处理,综合运用函询、诫勉谈话、党政纪处分等多种方式从严治警、整肃队伍。十九大期间,我局启动战时惩戒机制,召开警令宣布会,公开对违反制度规定的8名民警进行了党政纪处分,起到了杀一儆百的效果,圆满完成了十九大安保任务,被市局评为“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主题活动做出优异成绩单位,10名民警被县委政府评为十九大安保维稳先进个人。
三、贯彻能上能下机制 激发公安队伍活力
1、科学评定,让能者上位。坚持实绩选人,对群众认可度高、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坚决予以提拔重用,让“能干事”的人有平台,让“老实人”不吃亏。今年3月对在平时工作中吃苦耐劳、能力出众、实绩突出的11名优秀一线干部进行了提拔,同时将基层派出所工作表现突出的4名民警调入局机关重要岗位使用,今年6月又将6名工作表现突出的民警提拔为股级后备干部,通过以上人员的提拔使用,释放出了有为才有位的用人信息,在全局营造了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2、刚性操作,让庸者让位。我局强化平庸者下、失职者下、不适应者下的鲜明导向,坚决让那些浑浑噩噩、碌碌无为,干事劲头不足、推动工作不力,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下”,坚决让那些对全面从严治党和追赶超越要求不适应、不善为、不敢为的干部“下”。今年以来,该局通过名义调查,将1名群众反响强烈、工作劲头不足的中层领导调整到了非领导岗位,同时将机关1名不适应工作节奏的中层领导调整到了基层,通过“下”,使干部产生危机感、紧迫感、敬畏感,把工作和事业放在心上。
3、健全制度,让“上”“下”成为常态。按照干部德才兼备的原则要求,制定了各所队室干部任用职务标准,减少弹性空间,细化素质要求,把政治上强、业务上精、作风上硬,具有驾驭全局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科学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选拔到队室负责人的位置上来。同时建立和完善了考核制度,推行“引咎辞职"制度,保证民警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职,真正体现凭德才和工作实绩决定干部的上下,使调整不胜任干部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干部在状态上、不在状态下”成为一种常态,最终形成“既能随着工作上、也能随着工作下”的良性机制。
柞水县公安局以锐意进取的改革精神、大刀阔斧的改革力度、实实在在的改革措施,全面落实“三项机制”,弘扬柞水公安精神,锤炼民警“能为”的本领,激发“想为”的动力,提振“敢为”的锐气,推进柞水公安工作追赶超越,再上新台阶。
(王亚锋 刘庆民 供稿:柞水县公安局刘丹峰)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