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潼关县城管局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2-04 18:07:22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刘婧怡)12月4日,按照中共潼关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安排部署,潼关县城管局积极组织人员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做好今年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教育活动,根据中共潼关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要求,县城管局围绕“弘扬依宪精神,建设法治潼关”活动主题,积极部署,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城管局在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咨询台,城管执法人员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并向群众散发《陕西省城乡规划法》、《陕西省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等宣传材料。

    通过参与这次“12.4”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县城管局有效地提高了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城市管理的法律意识,为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城管执法形象,不断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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