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17 11:50:15 阅读量:
三两好友,聚在一起喝点小酒,叙叙旧情,本是增进感情的一件事。无奈年轻气盛,冲动行事,结果引发争端,进而报复对方不成,遂将矛头转向其无辜的老父亲。最终是无辜人重伤,自己也将招致刑罚的制裁,实在是两败俱伤。近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批准逮捕。
2017年7月22日晚,犯罪嫌疑人马某与朋友禹某、王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席间,禹某主动找马某碰杯,马某不胜酒力,表示需要缓一缓再喝。禹某认为自己都先干为敬了,而马某却拒酒,觉得马某明摆着不懂礼节,不尊重自己,遂与马某发生争执。过程中,禹某好友王某持玻璃杯将马某头部砸伤。受伤的马某,越想越生气,遂产生报复禹某的念头,遂于次日前往禹某家中欲寻禹某“报仇”,不料禹某不在家。无处发泄心中怒火的马某,见禹某老父亲在家中,遂持刀朝禹某老父亲面部、胳膊等身体部位连砍数刀后离开现场。气是撒了,然而等待马某的终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
在此奉劝诸君:冲动勿饮酒,酒后忌冲动,和气少事端,报复无好事!(侯启莉 向银)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