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5日,宁强县公安局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依法查处一起扰乱机关单位秩序案件,对涉案违法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有效地维护了政府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11月15日,宁强县公安局汉源派出所接到县信访局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一上访人员跑到县政府综合楼楼顶扬言要跳楼,接警后,汉源派出所领导立即带领民警前往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
经查,高寨子街道办村民方某于10月23日在汉水源发生单方交通事故当场死亡。事发后,死者家属要求汉水源森林公园施工方赔偿,汉源、高寨子街道办先后多次进行调解处理。11月15日上午,汉源街道办等相关部门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11时许,死者的妻子薛某对调解结果不满,便到县信访局上访并窜至县政府综合楼楼顶扬言跳楼。在确保薛某的人身安全的情况下,民警将薛某强制带离,并进行调查。
当日,宁强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扰乱机关单位秩序,对薛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已送至汉台拘留所执行。
警方提示:公民有合理诉求须通过合法途径,到指定的信访场所,依法理性、规范有序地反映诉求。极端的非法信访是绝对不可取的。宁强警方对非法上访、甚至以无理取闹相要挟等非访行为将严惩不贷。编辑:胡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