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8 15:35:29 阅读量:
今年以来,白河县检察院深入推进“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的执法理念,转变工作,进一步强化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及时为没有继续羁押必要性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维护了司法公信力。
2017年9月21日18时许,白河县检察院刑事检察部的干警通过驻所检察室干警了解到在押人员李某(化名)突发疾病且病情严重,立即赶往看守所,进一步了解情况。办理此案的检察官在审查李某的就医档案及听取医生介绍后,了解到李某确实病情严重,认为李某不宜继续羁押于看守所,有变更强制措施的必要。随后,及时向检察长做了汇报。在征得检察长同意后,当天晚上20时许,我院将李某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李某在被取保候审后,因感念于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办案,承诺一定积极履行取保候审期间的义务,积极配合我院的案件审查工作,并深刻反省自身的行为,希望尽早将功赎罪,为社会尽善尽美。(刘玥)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