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8 10:58:43 阅读量:
近日,渭南市潼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矿区中队在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2017年11月7日上午,潼关交警矿区民警在辖区港李路对过往车辆、驾驶人开展检查。12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CA***2丰田牌小型普通客车途经检查点,驾驶人袁某谎称未带驾驶证,并拿出手机,让民警看其手机上的驾驶证照片,细心的民警在对其询问的过程中发现该驾驶人神情恍惚、言词闪烁,民警立即呼叫指挥大厅对其驾驶证信息进行比对核实,确认该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状态为吊销状态。民警立即扣留其车辆,将驾驶人带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
经查得知,驾驶人袁某,男,28岁,其驾驶证已于2016年11月被依法吊销。
针对袁某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一千元的处罚。(王亚锋 赵磊)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