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交警:三轮车撞死行人肇事逃逸 民警蹲守14小时缉拿归案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1-03 10:53:09 阅读量:

 20171030631分许,中心城区巴山东路正大制药厂附近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车辆撞伤后死亡,肇事车辆逃逸。接警后,安康市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赶往案发现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由于发案时天色阴暗,行人较少,直接线索有限。为加强案件侦破工作,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了由副大队长汪建安为组长、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窦伟为副组长的“10.30”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领导小组,抽调事故中队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分为调查取证组、视频分析组,围绕案发现场展开拉网式排查。
 专案组立即行动,调取了案发路段沿线20余处视频监控信息,调查走访了数名目击证人,经过海量信息筛查比对,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货运三轮车,对其基本特征、行驶轨迹以及肇事嫌疑人的相貌特征有了大致了解。案件虽然有了眉目,但肇事车辆和嫌疑人却难以查找,专案组在附近货场、建材市场等与三轮车有关区域进行了大量调查,但一直难以获取有价值线索,案件侦破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专案组经过研究分析,决定改变侦查思路,围绕肇事三轮车货箱内装载的货物(袋装蔬菜),对汉滨城区各大蔬菜交易市场展开秘密摸排走访。功夫不负有心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窦伟在带领专案组民警携带肇事嫌疑人图像在城各蔬菜交易市场内开展地毯式摸排,最终在城东某蔬菜市场获取线索并确认肇事驾驶员为王某某,并在市场内发现了肇事驾驶员的妻子杨某。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在此蹲点守候,但肇事嫌疑人王某某一直未出现。通过对嫌疑人妻子杨某长达十四个小时的蹲守跟踪,于11120许,在其租住屋内将肇事驾驶员王某某抓获。王某某对其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逃逸并将肇事车辆转移的违法事实供人不讳。
 112,在肇事嫌疑人王某某的指认下,民警在王某某的老家(汉滨区张滩镇东沟村)将已拆除顶棚的肇事三轮车依法查扣,至此,“10.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肇事逃逸属于重点处理的侦破类案件,肇事者不要存有侥幸心理。发生交通事故后,不论事故造成的后果程度如何,应该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全力抢救伤员和保护好现场,等待公安交警部门的处理。这不仅是对事故双方负责,更是避免自己因为事故逃逸而付出重大代价的最好方式。编辑: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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