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州交警:六项举措全力做好驾校学员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工作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6 18:27:49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顺理)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10月26日上午,华州区交警大队,招集区文明办、志愿者总队、交通局、运管所、车管所、5个驾校相关负责人,在大队7楼会议室,召开了全区驾校文明交通志愿者服务活动工作会,会议由大队长李晓宏主持。

  根据全市驾驶员培训学校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实施方案,华州区交警大队,决定在全区驾驶员培训学校中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全区各驾校初学驾驶人在取得驾驶证之前,应参加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并采取六项有力举措,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为驾校学员志愿者,统一购置了服装和道具,当场发放到各个驾校,由各驾校每天发放至参与文明劝导活动的学员志愿者,驾校负责服装和道具的日常保管。

  二是每天由一名驾校领队人员带领八名学员,在规定的时间到达城区灯塔十字、政协十字、七五十字三个指定位置集合、签到,接受执勤交警岗前培训,并按要求规范文明用语,要精神饱满,仪态端庄。

  三是要加强自身安全防护,如遇突发情况,应立即联系执勤交警妥善处理。

  四是所有初学驾驶人,在申领驾驶证之前,应参加不少于10个小时的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在领取驾驶证时,须向交管大队车管所,提供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的签到册、活动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是每天由3个十字路口执勤交警,对参与活动的学员进行考核、签到,每周五12时前,将本周本路口考核签到册,交至法制督察中队,并领取下周考核签到册。

  六是交管大队车管所,在对驾驶员科目四考试前,应审核由驾校提供的,经交管大队法制督察中队审核的,参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签到册,方可安排科目四考试。

  驾校学员参与交通文明劝导服务活动,对创建文明交通城市,提升城市交通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每名初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遵法守规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编辑:王梦苹

 

操作选项

字体放大 字体缩小

宽屏阅读

打印文本

分享
分享微博 分享qq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