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6 13:25:03 阅读量:
“执法为民、以人为本”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延安市洛川县人民检察院把司法救助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今年来共为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救助资金3万余元,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保证司法救助资金切实用到生活困难当事人身上,该院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一律不得救助。坚持书面审查与实地调查相结合的办案方式,在实地调查的过程中将人文关怀带到每一个救助对象及其家庭中,使他们重拾对生活的信心和对未来的憧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