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5 16:16:08 阅读量:
近日,八仙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录入过程中,发现辖区金鸡河村村民余某户口已被注销。通过村组干部了解得知:余某某,女,1943年5月出生,八仙镇金鸡河村人,患有精神疾病,其丈夫已病逝,其子外出多年、杳无音讯,现由其外甥郝某照顾饮食起居。因余某某长期独自居住在深山老林、基本与外界无联系,导致在人口清理整顿时其户口被注销。得知此情况后,该所领导高度重视,迅速安排户籍民警上门采集信息,为余某某补录户口。
10月24日,八仙派出所民警冒雨前往余某某住处,为其采集照片信息,对其居住地邻居、村组干部调查核实相关情况,收集补录户口所需的材料,并及时将申请补录户口材料上报县公安局审批。
10月25日,余某某的户口补录审批通过,民警立即通知郝某来派出所为余某某办理户口补录相关手续。当民警将打印好的新户口簿交到郝某手中时,郝某说:“简直不敢相信,你们民警这么快就给我舅妈把户口办好了,以后舅妈就可以领取政府的生活补助了。”(冯孝炜 余栋)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