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3 15:55:11 阅读量:
10月22日下午15时许,安康市紫阳县交警大队权河中队民警陈赛、杨超在对辖区广城乡朝阳村村级路车辆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一辆无牌照的二轮摩托车停靠在检查区前方停滞不前,细心的民警心生凝虑。当民警走到车前例行检查时,闻到驾驶员弥漫着酒精味,神色异常,拒不回答任何问题。民警立即意识到该驾驶员涉嫌酒驾,从警车上取出酒精测试仪进行测试。经检测,该驾驶员王某酒精含量已超标,达到酒后驾驶。经过对驾驶员身份信息及驾驶资格进一步核实,民警发现王某没有取得驾驶证,属涉嫌无证驾驶。
经询问得知,驾驶员王某现住广城乡朝阳村,周日孩子返校上课,村上车辆较少,心急如焚,一心担心孩子上课迟到,王某自认为自身技术可以驾驶机动车,心想喝一瓶啤酒也无任何影响,想着下午不会遇到交警,便驾驶机动车出门。民警对王某的心情表示理解,但是,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决不容忍,在对王某心存侥幸违法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处罚,同时,让王某找来一位有驾驶证的朋友把车辆安全开走,消除了一起不安全隐患。(紫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杨超)编辑:李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