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3 11:29:50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刘文军)10月21日晚,渭南蒲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二中队在县城重泉路尧山医院门前开展酒驾整治活动。21时许,执勤民警发现一辆面包车形迹可疑,随之拦截检查,驾驶员武某经酒精呼气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2.6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的标准。而后通过询问,驾驶员武某是县城某驾校教练,身为驾校教练,本因以身作则,却无视交通法律法规酒后驾车。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教练员对记满12分的,除要求按规定参加学习和考试外,还要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取消教练员资格。这也就意味着武某不能再当驾校教练了,自己把自己一个好端端的饭碗砸了,因此驾驶员武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悔不已!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