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2 11:12:01 阅读量:
(通讯员 杨鹏飞)2017年10月 20日11时许,延安铁路公安处子长站派出所民警刘通正在候车室执勤时,接一位面色焦急的旅客报警称其行李丢了,民警通过询问得知,旅客(徐某,28岁,陕西子长人),10时20分来的火车站,在候车室坐了10分钟,发现自己的行李不见了,自己回忆不起来的行李丢在哪里了,里面有自己的银行卡等重要财物,请警察同志帮寻找一下。
民警刘通立刻汇报值班领导教导员杨顺,教导员杨顺带领民警刘通一方面在候车室开展询寻找,并对候车室的监控进行查看,发现徐某进站时没有携带任何行李,随后民警刘通对车站广场的监控进行查看,并在车站广场进行走访,终于在11时30分许,发现徐某的行李落在了出站口商店里面了,经过和旅客徐某的核对,里有徐某的钱包、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
延安铁路警方提醒广大乘车旅客一是外出乘车时,尽量不要携带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二是在进站安检、候车的过程中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共同营造良好的乘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