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1 09:49:49 阅读量:
10月15日19时许,民警接群众报警称,高峰镇村民高某甲酒醉后将其二哥高某乙的家“抄了”,并打伤了高某乙,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只见高某甲满脸通红、满嘴酒气、大声吼叫,高某乙痛苦地蹲在一片狼藉的家里,左手鲜血不停的往外渗。民警迅速让受害者高某乙前往卫生院治疗,同时将醉酒的高某甲予以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后查明,10月15日21时许,高峰镇村民高某甲与其高某乙媳妇因口角引发争吵,后高某甲借着酒劲,用木棍将高某乙的窗户玻璃砸乱,用锄头将高某乙屋内生活用品损坏,并将高某乙左手咬伤。部分村民反映,高某甲经常酒后滋事打骂他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镇安县公安局给予高某甲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10月17日中午,民警在对高某甲执行拘留时,发现其私藏制式大砍刀一把、牛角匕首一把、弹簧刀一把,民警当场予以收缴,对其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