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 镇安警方拘留酒后滋事男子并收缴管制刀具三把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21 09:49:49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刘庆民 通讯员:韩涛 闫福良)10月17日,镇安县公安局高峰派出所民警将酒后滋事的高某甲送往镇安县拘留所执行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将其私藏的三把管制刀具予以收缴。此举,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活动,消除了不安全隐患,有力的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

10月15日19时许,民警接群众报警称,高峰镇村民高某甲酒醉后将其二哥高某乙的家“抄了”,并打伤了高某乙,请求查处。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事发现场,只见高某甲满脸通红、满嘴酒气、大声吼叫,高某乙痛苦地蹲在一片狼藉的家里,左手鲜血不停的往外渗。民警迅速让受害者高某乙前往卫生院治疗,同时将醉酒的高某甲予以控制并带回派出所进一步审查。后查明,10月15日21时许,高峰镇村民高某甲与其高某乙媳妇因口角引发争吵,后高某甲借着酒劲,用木棍将高某乙的窗户玻璃砸乱,用锄头将高某乙屋内生活用品损坏,并将高某乙左手咬伤。部分村民反映,高某甲经常酒后滋事打骂他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镇安县公安局给予高某甲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10月17日中午,民警在对高某甲执行拘留时,发现其私藏制式大砍刀一把、牛角匕首一把、弹簧刀一把,民警当场予以收缴,对其违法行为批评教育并责令改正。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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