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7 16:43:01 阅读量:
本网讯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军)一、10月16日16时15分许,大荔县埝桥镇北黄村王某驾驶陕EWQ9XX五菱小型普通客车从柳池到北黄村途中,沿柳池至新立庄村道由东向西行驶至高铁站铁路北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荔北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10月16日17时45分许,大荔县许庄镇叶家寨李某驾驶陕EM24XX五菱小型普通客车从朝邑坊到叶家村途中,沿许步路由东向西行驶至小壕路口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荔北中队民警查处。经民警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该驾驶员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对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驾驶员处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
大荔交警提示广大驾驶员: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勿酒后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