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6 10:46:27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军)10月15日,渭南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108国道执行查缉布控任务时,发现一辆陕EHYXXX号别克牌小型汽车驾驶员驾驶证异常。民警将该车拦挡后,驾驶员出示的驾驶证颜色、字体、印章等有伪造嫌疑,随即民警将该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调查。
经该驾驶员杨某口述,驾驶证于2016年被西安市高速大队扣留,现在所持驾驶证是2017年9月在网上花100元买来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规定,对使用伪造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处5000元罚款,记12分。
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区中队在这里提醒广大驾驶人,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自己和他人都存在安全隐患,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通过正规程序取得驾驶证后再上道路行驶。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