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5 15:33:14 阅读量:
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民警在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中,通过摸排核实,发现一名重户人员并及时消除,有效维护了户籍管理的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
10月9日,蒲城县公安局罕井派出所民警在“一标三实”信息采集中,发现罕井镇蒲白矿务局林业总场贾某某所持身份证与其户口本信息不符,民警顿生疑惑,立即进行核查,发现贾某某与河南省民权县北关镇一村民贾某某是重户。民警当场向其告知公民拥有双重户口的违法性,贾某某本人也亲口承认其早年在陕西省白水县办理户口后,未注销原籍户口。
根据户籍管理相关政策,同时考虑到贾某某的实际情况,民警向贾某某出具相关材料,注销其重户信息。
(王亚锋 蒲城县公安局旱井派出所供稿)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