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3 17:59:16 阅读量:
日前,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对“咔哇潮饮”饮料的排查工作。
“咔哇潮饮”系一款新型饮料,它含有高浓度的国家一类管制药品“γ-羟基丁酸",大量饮用会造成暂时性失忆、恶心、呕吐、头痛等身体症状和反射作用丧失,甚至失去意识、昏迷及死亡,与酒精并用更会加剧其危险性,属“新型毒品”。该饮料出现后,各地执法部门已强制下架,但网上仍有不法代理商宣称有“咔哇潮饮”销售。
民警提示:各类超市、KTV、娱乐会所等经营者及广大消费者一定要购买正规渠道的商品,切莫让“咔哇潮饮”损害国人健康!
(供稿:州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