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纪实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10 11:59:42 阅读量:

本网讯(通讯员 李新乔)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检察机关、扶贫部门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经紫阳县人民检察院和紫阳县扶贫开发局会商,决定自2016年4月至2020年12月,联合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成立了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在方案的指导下,我院预防部门立刻开展了收集有关制度文件、进行了风险岗位排查等基础性工作,同步推动预防措施,预防工作逐步形成机制规律,突出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苦学扶贫政策包联贫困户亲身实践为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下了政策基础
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方案实施以来,我院干警积极参与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首先是认真学习文件,吃透精神。学习了《紫阳县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紫阳县脱贫攻坚学习资料汇编》、《紫阳县脱贫攻坚优惠政策知识问答》等资料,参加了紫阳县委组织部召开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专题培训班”、县政府召开的“紫阳县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邀请扶贫开发局扶贫政策专家来院授课等培训学习,全院干警以优异的成绩通过了脱贫攻坚政策考试,同时以丰富熟练的脱贫攻坚政策知识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践行党的脱贫攻坚政策,先后推送了两名脱贫攻坚驻村“第一书记”,两名脱贫攻坚驻村工作队员,全体干警分别包联五户贫困户,利用政策助其脱贫。可以说,紫阳检察干警对扶贫政策熟记于心,对扶贫资金的来龙去脉牢牢掌握,对于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弄虚作假情况一眼就能识别。通过学习和实践,为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打下了政策基础。
二、“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初显成效
警示教育可以影响人观念,可以唤醒人的良知。我院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服务精准扶贫”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方案,成立了宣讲机构、明确了职责任务,院领导带队奔赴各自片区进行宣讲。同时与“两率两度”法律宣传、法治进校园等活动相结合,院领导负责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集中在镇由院领导负责警示教育授课,中层领导带领干警分赴各村在村民家中或田间地头对村民宣讲扶贫政策和法律知识,另一只小分队进入学校开展教育活动。紫阳县红椿镇近年来是职务犯罪相对高发区,该镇领导主动要求我院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基层行活动,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兰俊华同志带队到镇开展宣讲工作,用亲自侦办的案例,进行以案释法,起到了积极的警示作用。县重要扶贫工作会议多次邀请我院出席,宣讲党的反腐败政策、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等。通过宣讲,使得“七个一批”工作人员、镇村干部、包联工作队员都进行了一次精神洗礼,觉悟普遍提高,紫阳检察院的知晓率、满意度始终处于全市前列。
三、“预防职务犯罪示范镇(项目创建活动”稳步开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继续做好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强化预防职务犯罪法律宣传力度,促进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贫困地区群众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村组干部的廉洁观念和守住底线意识,积极推动阳光运行机制,确保精准服务扶贫项目建设我院决定在向阳镇创建扶贫开发预防职务犯罪示范村创建活动。确定了向阳镇三营村、芭蕉村为试点村,主要从五个方面开展工作,一是抓预防宣传教育,营造廉荣贪耻氛围;二是设立廉政宣传栏、廉政制度牌;三是抓廉政制度落实,提高廉洁自律水平;四是抓党员干部廉洁奉公意识,树立正确的思想理念五是积极开展预防工作“五个一”“送一本书”工程,将《预防职务犯罪、护航脱贫攻坚》学习教育资料经检察官之手,送到扶贫干部、村组干部、驻村干部和广大村民手中。就试点情况看,示范村建设营造了反腐倡廉氛围,干部群众上下齐心,相互信任,向贫困展开攻击。力求“六个精准”,从未出现优亲厚友、弄虚作假现象
四、开通扶贫专项资金、扶贫移民搬迁资金网络查询专线创新预防工作
为贯彻落实今年初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全市检察长会议精神,着力维护和服务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强化扶贫资金预防监督手段,对扶贫项目资金实行精细化监督,实现基础数据网络连通,实时动态监督资金流向情况,推动扶贫惠农领域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我院分管预防工作的副检察长阴文忠同志通过与县财政、扶贫、搬迁等部门沟通协调,开通了扶贫专项资金网络监督专线。监督专线开通后,可在电脑上实时查看扶贫移民搬迁资金、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拨付的时间、拨付的用途、拨付金额、收款人姓名、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截止6月底拨付扶贫移民搬迁资金46465万元、拨付财政专项补助资金5283万元。如2017年6月7日拨付紫阳县硒锌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71万元,用途为瓦庙镇贫困户电商参股资金,据此信息我们进行了核实,紫阳县硒锌粮农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100万元,主要从事农产品开发的公司,与瓦庙镇庙坝村贫困户签订有参股协议、农产品购销协议,贫困户每户1万元股本,共71户。贫困户按照企业要求提供生产原料,企业保底收购,从而保障贫困户实现稳定增收。公司法人代表陈华友,瓦庙镇庙坝村人,家庭贫困,陈大学毕业后立志创业,带领家乡人民共同致富。陈表示与其打交道的国家工作人员对其帮助很大,从未出现“吃、拿、卡、要”现象
综上,助力脱贫攻坚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只有依靠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大力支持,我们一定能护航好脱贫攻坚工作,将职务犯罪扼杀在萌芽之中。
编辑 李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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