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10-08 22:02:09 阅读量:
10月6日,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禹门口检查站设卡盘查时,查获一起偷盗共享单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立即向上级汇报,进行调查。
10月6日晚20时55分,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王新峰、卫智峰在十九大安保检查点禹门口检查站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开往山西方向,陕A号牌的昌河车后放了一辆从西安拉来的共享单车。经过询问,民警得知驾驶人为榆林人,所驾车辆是白某所有,其在河津上班,昨日西安时,他嘱咐在西安打工的老乡,让其给“找”辆共享单车,准备拉到河津打工的地方使用。由于白某的行为已涉嫌盗窃,民警立即将该情况汇报上级领导后,并联系昝村派出所将案件移交暂村所。
目前,案件进一步进行审查。
(王亚锋 赵磊 作者: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陈君君)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