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9 19:24:58 阅读量:
慰问活动中,陈敏锋首先转达了县局党委对因公牺牲民警家属的深切关怀和问候,并送上了慰问金。在与家属座谈中,陈敏锋详细询问了徐长德妻子目前的生活情况、身体情况和子女情况,感谢他一直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嘱咐其要多保重身体,在工作和家庭生活上如有困难,要及时向局党委反映,县局党委会尽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徐长德妻子对县局党委的关心和问候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一定会好好生活,照顾好家人和自己的身体,不辜负县局党委的关心和厚爱。
徐长德,男,1963年10月31日出生,生前系富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徐长德1984年9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老庙派出所民警、老庙派出所所长、刘集派出所所长;1997年11月至2016年7月任富平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至今,正科级侦察员。在任大队长期间,其带领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民警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先后荣立两次“集体三等功”,其个人先后荣立三等功三次,被渭南市委评为反邪教工作先进个人,被省公安厅授予陕西公安三级荣誉勋章,多次被省、市、县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7月5日,徐长德在前往富平县重点区域场所执行安全保卫检查任务时,因长期坚持带病工作加之过度劳累突然晕倒,后经送富平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享年53岁。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