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5 16:46:19 阅读量:
会议要求对生态护林员选聘等管理工作,要按照“县建、镇聘、站管、村用”的原则,县林业局主要负责生态护林员选聘审批、档案建立、协调工资发放、岗前培训、检查指导等工作;各镇林业站负责生态护林员的考勤等日常管理工作;选聘生态护林员要按照“公告、申报、审批、考察、评定、公示、聘用”的程序,严格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根据生态护林员的选聘条件开展,年龄在18——60周岁,有一定文化程度;热爱森林资源管护工作,遵纪守法,对本村的自然环境资源熟悉,责任心、原则性强;聘用生态护林员,必须张贴公告,做到村民人人皆知;根据各村贫困人口和林地面积,护林员在本村规定的管护责任区进行森林资源巡护管理,既对每位生态护林员护林进行分片划区管理,责任到人;已聘用生态护林员对森林防火、林地资源保护等理论知识进行上岗培训,做到上岗、在岗、在位、在状态。
最后,对各镇(街道办)分管领导及林业生态扶贫业务人员进行了“县建、镇聘、站管、村用”的管理机制等事项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