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25 10:40:41 阅读量: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到碑林法院调研
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及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2017年9月2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陆伟敏带领该院刑一庭副庭长张鹏、刑二庭副庭长江伟及未成年人综合庭庭长杨跃进、审监庭庭长徐庆斌等一行6人,在西安市中院刑一庭副庭长张燕萍及刑二庭法官戚利宾等陪同下,来到碑林区法院调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及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
碑林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琳明对陆院长一行前来调研、指导、交流工作表示热烈欢迎,陆院长先后听取了碑林法院副院长陈卫军、刑庭庭长董宁生等就该院开展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试点工作及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汇报,重点从提高认识、制定方案、明确目标、试点推行、方法措施、团结协作及典型案例等方面,阐述了碑林法院推行刑事审判两项试点工作的实施机制和具体做法,陆院长一行还饶有兴趣地察看和翻阅了碑林法院两项试点工作的相关台账、照片、案例和调研材料。
随后,陆院长一行就认罪认罚与法定从轻适用的区别、从宽幅度的确定及三项规程适用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与碑林法院刑庭等有关部门的同志进行了交流座谈,并对碑林法院在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三项规程”试点工作中大胆探索、提高试点广度的做法,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中建章立制,勇于实践,深入试点,全面覆盖的做法,都给予了高度肯定。
调研座谈中,市中院刑一庭张燕萍副庭长、刑二庭法官戚利宾也就市中院在两项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 (宋博 贠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