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乘火车出行携带气体打火机被处罚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9 11:08:24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通讯员:白冰洋)近期,延安铁路公安处辖区多个客运车站出现旅客在乘坐火车接受安全检查时,因携带大量汽油、气体打火机等危险物品,构成非法运输、携带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被治安处罚。在此,延安铁路警方提醒广大旅客:

  《铁路进站乘车禁止和限制携带物品的公告》规定旅客可以限量携带的物品包括:气体打火机2个,安全火柴2小盒;不超过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剂、染发剂;不超过120毫升的冷烫剂、摩丝、发胶、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自喷压力装置。超出旅客可以限量携带物品数量的部分,如果数量较少,携带人可以自愿放弃或交送站亲友带回;数量较大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对涉及的危险物品予以收缴。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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