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8 11:38:37 阅读量:
本报讯(通讯员:邱怀志 周小鱼)“这些东西可是不能私自存放,出了麻烦可是不得了……”9月17日中午时分,在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云雾山派出所,辖区居民陈某,在维护自家旧房屋时,在房屋顶梁发现已故父亲遗留的2根用于制作土火枪的钢管,不容多想,其第一时间交到了派出所民警手中。
近些年来,安康市石泉县公安局坚持将“缉枪治爆”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常态工作,各部门、各所队民警注重从思想宣传着手,广大民警走村入户,来到百姓当中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向群众发放《关于收缴非法危爆物品》、《缉枪治爆》等宣传资料12000余份。
在坚持传统宣传形式的同时,石泉县公安局刑侦部门充分借助“石泉公安”微信公众号、百度帖吧、“美篇”等新兴传播形式,做到宣传引导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成效化,充分增强广大公众的法律意识,提醒督促大家认识到非法收藏、购买枪支的严重社会危害性,切实营造人人参与缉枪治爆工作的和谐氛围。
在此基础上,石泉县公安局注重发挥社区、村组干部以及治安宣传员以及社会热心人士的作用,鼓励大家从维护和谐稳定治安环境的大局出发,共同参与到“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当中。他们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从而在“缉枪治爆”行动中取得良好成效,近3年来,先后收缴土火枪30余支、弓弩8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