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 一单位保安穿警服被处理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5 11:13:36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通讯员:赵鹏)为进一步规范保安服务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按照渭南市公安局下发的《全市保安队伍教育整顿和保安服务市场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9月11日至9月14日,富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辖区派出所对全县配有保安的单位进行清查整治,督促单位做好保安的管理工作检查期间一家单位因给保安配带有警用标志的服装被依法处理。

本次整治行动重点是针对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物业公司、自建保安组织及保安从业人员开展全面深入的清理整治,力争实现四个目标:一是保安服务公司全部符合法定条件;二是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全部依法备案、着装规范;三是在学校、医院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公司和物业公司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四是保安监管机制进一步完善,保安监管法规得到全面、认真的贯彻落实,保安队伍和保安行业的社会形象全面提升。

在检查中联合检查组发现富平一家商场给保安配发带有警用标志的制服,民警依法对该单位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教育,对身着的假冒警服现场予以没收,并将涉案的保安员南某、王某带回富平县公安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民警提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制造、贩卖、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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