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4 17:34:51 阅读量:
9月12日7时40分许,西安交警曲江交警大队民警石磊与辅警胡国辉在雁塔南路南三环十字疏导时,接群众举报称雁塔南路由北向南方向有一辆号牌为陕A63AW2白色长安牌面包车疑似超员,民警石磊随即将该车辆拦停。检查后发现该车核载7人,实际载客13人,且12名乘客均为小学生。经询问得知驾驶员许鑫在校外办理托管班,车上所载人员为金滹沱小学二、三年级学生。许鑫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该驾驶人许鑫处以一万五千元罚款。为不耽误学生上课时间,民警石磊驾驶警车分批将12名学生安全送至金滹沱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