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4 13:13:36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李少鹏同志,48岁,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审判委员会委员,2008年至今任华阴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2016年2月,李少鹏审理的(2015)华阴刑初字第00063号被省院评为优秀庭审、刑事判决书被省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5年4月,李少鹏被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评为打假先进个人;2014年3月荣立个人三等功;2013年11月被省高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2013年12月,李少鹏审理的(2013)阴刑初字47号被省院评为优秀庭审;2012年元月,李少鹏同志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李少鹏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忠实履行法官职责。
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他正直、机智的性格,他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捍卫人民的安宁。他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加班加点是经常的事,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他承办了大量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两天。在审理杨某等贩毒案中,杨某、王某等五名犯罪分子多次贩毒,案情复杂、情节恶劣。李少鹏白天提审,晚上反复审阅证据材料,认真核查事实,逐人逐案分析,仅阅卷笔录就写了60多页,经过周密安排,顺利的审结了此案,对其中两名主犯杨某、王某被判处了十五年有期徒刑,其余被告人也被科以重刑。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率呈上升势头,犯罪年龄也在不断下降,每当看见那些正值人生花季的少年站在刑事被告席上,李少鹏总是感到心情非常沉重,他一直摸索、探寻,努力使审判工作更适合未成年人心理。在审理王某盗窃案中。李少鹏了解到,王某出身贫寒,父亲早逝,初一即辍学,后来迷上了网络游戏,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庭审中,王某泪流满面,发誓重新做人,失主得知情况后也来法院表示希望能对王某从轻处罚,给王某一次重新做人的机会,后法庭给王某判处了缓刑,在缓刑期间,李少鹏多次到王某的村里回访考察、跟踪帮教,耐心鼓励塔改过自新。王某渐渐地对亲情、对人生有了更多的感悟,也勇敢起来。一次,有人在偷一个女孩的钱包,其他人都不敢制止,而他却想也没想就大喊了起来,结果使小偷没有得逞。他给李少鹏说,他再也不想看见有人被偷,因为每个人的钱都来之不易。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执行一直是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李少鹏总是不遗余力的进行调解。在审理一起由琐事引起的故意伤害案,薛某被田某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已将田某逮捕,田某家一直没有赔偿,案件到法院后,薛某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声称如果田某家不赔偿,就带人报复对方家人。李少鹏就开始反复做工作,告诉薛某该案附带民事部分适合调解处理,并对田某及其家属反复作思想工作,还通过村组织、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出面,利用亲情进行调解,凭真情感化当事人,用法理说服当事人,终于做通了双方的思想,薛某减少了要求赔偿的数额,被告人田某主动向薛某道歉并赔偿损失,薛某申请撤回附带民事诉讼。
李少鹏认为,人民法官的天平决不能让歪风邪气吹偏,在钱与法的抗衡中,他经受住了考验。在他办理的一起抢劫案件中,被告人亲属来到他的办公室,进去后就关上了房门,拿出3000元钱放到办公桌上说这是一点心意,看案子能不能少判一点,李少鹏见状严肃地说:“别说三千元,三万也不能买刑期”。他就是这样数年如一日,在思想上筑牢了一道攻不破的防线,永葆了一名人民法官应当具有的清正廉洁的品质。
李少鹏虽然只是一名普通的人民法官,但在他身上,却闪烁着当代人民法官的情操与风采,他正以出色的工作、廉洁的作风和无私的奉献,履行着一个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为天平增辉,为国徽添彩。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