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13 18:45:14 阅读量: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大事,这不仅仅是司法机关的责任,也是全社会应当承担的共同义务。动员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积极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适时进入校园进行法制宣传,与学校合作建立法制教育基地,积极开展法制课教育、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正面引导,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法制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的同时,还要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培养青少年遵守法律、法规的行为习惯,这是减少青少年发生违法行为的一项治标治本的措施。
2017年9月13日,华阴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走进华阴市桃下中心小学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此次活动以法制报告会的形式来进行。根据青少年学生世界观和人生观尚未成熟、需要正确教育和引导的特点,此次法制报告会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主题向同学们选讲了《宪法》、《刑法》、《治安处罚条例》、《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条款,并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剖析,以案说法、以例释法,以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宣教效果。
同时,也根据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的情况,提醒青少年学生要注意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的干扰,远离网吧、歌厅等复杂场所,刻苦地学习文化、科学、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本次法制报告会使学生们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了解了更多的法律常识,增强了辨别是非和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王亚锋 赵磊 文/冉强)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