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大荔交警为荣获2016年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授牌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8 18:57:11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军)原标题:大荔大队为荣获2016年省、市安全文明示范村、学校、交警系统内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授牌。九月酷热散去,秋风送爽,连续几天的阴雨天气终于过去,迎来了阳光明媚的一天,9月6日这一天大荔县羌白镇小寨村、下寨镇新堡村、官池镇石槽初中迎来了一件喜庆的事,以上村、学校被分别授予“2016年省、市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和“2016年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园”荣誉称号。大荔大队教导员柴红军,法制督察中队,羌白交警中队,羌白镇小寨村委会等部门有关人员参加了授牌仪式。

  大荔大队2016年认真在全县辖区村镇、学校开展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党的十八大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深入开展,建立了一批文明交通示范单位,为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现代文明交通理念,提升全民文明交通素养,做出了巨大贡献。按照上级部署开展省、市、县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学校的要求,自开展创建活动以来,羌白交警中队积极与辖区羌白镇小寨村、下寨镇新堡村,官池交警中队积极与辖区石槽初中联系,沟通协调开展交通示范村、学校筹备工作,定期在基础比较好的村镇进行交通安全指导工作,精心部署警力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与村委会、学校联合开展“面对面”安全形势教育会,并成立了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大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开展一村一户一张宣传单摸底调查活动,为村、学校建立起完善的车辆、驾驶员登记台账,不断增强村民和学生的交通安全文明意识及交通法制观念,使村民对交通安全知晓率达到100%;村庄周边道路交通设施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经过省、市两级检查组的严格筛选,“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大荔县羌白镇小寨村被评为“2016年省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大荔县下寨镇新堡村被评为“2016年市交通安全文明示范村”;大荔县官池镇石槽初中被评为“2016年市文明交通示范校园”大荔县交警大队被评为“2016年市交警系统内部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文明交通示范村、学校率先成立交通安全劝导站,在进出村口的主要道路路口设置交通安全文明标识,劝导站工作人员通过巡逻对驾驶摩托车进出的村民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派发交通安全宣传单,劝导制止不戴头盔、一车多人、农用车违反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通过成立交通安全劝导站以来,村民、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提高,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最后,大荔大队表示希望收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百尺竿头,再进一步。希望其他村镇、学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追赶超越,开拓创新,努力为文明和谐、安全畅通的新大荔做出更大的贡献。

  编辑:王梦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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