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7 18:31:54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强凯)9月6日上午10时左右,韩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金城中队接到市公安局110转警,在辖区108国道苏村路口,小车与一正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转警后,指导员孙卫栋立即组织民警,赶赴现场。
到达事故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倒在路边,一名群众躺在地上。民警许轲询问伤者家属以及伤者情况后,立即拨打120医疗救护,其余民警迅速疏导交通。不一会功夫,120急救车到达现场,执勤民警许轲和医护人员、伤者家属共同将伤者抬上担架,送上急救车,赶往医院。
交警提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标志以及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必须减速慢行,小心驾驶,必须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必须遵守交通规则。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