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4 19:28:20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通讯员:孟思雨)近日,潼关县公安局港口派出所经过长期努力、多方规劝,使网上逃犯刘某迷途知返,于9月4日来到港口派出所投案自首。
2016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华(男,24岁,潼关县人)伙同刘某非法获取QQ账号、密码、身份证号等公民个人信息,并从中获利,被潼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及时查处,嫌疑人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嫌疑人刘某华潜逃。
港口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嫌疑人刘某华家中走访,与其家属促膝谈心,宣传法律法规、讲明政策、晓以利弊,敦促动员家属规劝刘某华早日投案自首,力争从轻减轻处罚。9月4日下午13时,犯罪嫌疑人刘某华主动来到港口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已移交潼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