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9-04 17:18:10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王军)2017年9月4日16时许,大荔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羌白中队门口“咣当”一声巨响,将正在中队执勤的民警惊了一下,民警们心想“坏了,门口发生事故了”,听到响声后,羌白中队民警立即不约而同的向中队门口赶去,民警发现一辆三轮车侧翻到108国道一侧,因雨天路滑,且国道车流量大,情况比较危急,羌白中队值班领导党高军观察现场后发现无人受伤的单方事故后,就立即组织民警施救,通过人力肩扛手推讲该车扶正,并将该车放置安全地带。
经民警询问当事人,原来该车驾驶员名叫张国峰,西安市临潼区栎阳镇东庙村人,该驾驶员持有C1证,今天张某驾驶陕A5E001五征牌三轮汽车从渭南到合阳送砖途中,沿108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羌白中队门口弯道处,因雨天路滑,避让前车,刹车偏刹发生侧翻的单方事故一起,幸好无人受伤,民警又及时赶到施救。当事人讲完事情后,紧紧握着副中队长党高军的手联联感谢,党队长告诉驾驶员“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不用感谢,今后驾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在检查完车辆后,当事人离开时,与施救民警一一握手表示感谢。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