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28 19:11:17 阅读量:
(通讯员:刘德志)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岚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以助推“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好路面管控攻坚战,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
一、强化组织领导。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专题工作会议,认真研判分析道路状况、交通事故特点、违法行为规律,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和勤务部署,细化职责分工,明确措施要求,严格责任落实,确保警力、车辆、装备到位。大队长陈洪斌要求全体参战民警、辅警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加强对辖区路面管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全力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
二、强化路面管控。大队结合辖区实际,科学部署警力,采取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模式,重点加强对辖区重点路口、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最大限度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切实将交通违法行为消除在路面关口。大队在辖区重点路段、区域查缉布控,延伸管控范围,不断提高对过往车辆的检查密度,消除整治死角。重点查处对20时至23时及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危险品运输车辆、大货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载、超限、超速、超员、涉牌涉证、报废车上路营运、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持做到违法形态不消除不放过、违法行为不改正不放过、违法行为人不受到警示教育不放过,形成严管高压态势,起到有力震慑;同时,大队严查酒驾、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设置违法多发节点为重点时段,在辖区内重点道路查缉布控开展整治,增派警力警力深入辖区饭店、酒吧、娱乐场所等集中区域进行突击检查,取得显著成效,切实净化辖区道路通行秩序。
三、规范执勤执法。行动中,大队参勤民警严格执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和《交通警察执勤执法安全防护规定(试行)》规定,严格使用执法规范化用语,遵守执勤执法程序,坚决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格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文明执法。大队参勤民警在执法工作中备齐单警装备、规范使用执法记录仪、酒精测试仪等装备,确保自身安全防护落实到位。同时,大队参勤民警始终做到教育与处罚的关系,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不断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促进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展示岚皋交警的良好形象。
四、强化宣传教育。一是大队参勤民警紧紧围绕“三个不发生”创建活动为依托,重点加强路面阵地宣传,在路面查纠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在后的原则,向违法驾驶人现场开展“面对面”执法宣传教育,通过引导和处罚的方式,使其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安全驾驶;二是组织警力深入辖区餐饮企业、娱乐场所,粘贴、发放“酒后不开车、开车不饮酒”等提示性、劝导性宣传资料,并对饭店、酒店从业人员、用餐顾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讲解酒后驾车的危害性,进一步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大队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参战,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车辆牌号,报道典型案例,营造严管严查整治氛围;四是大队充分利用交通广播、大队“双微”平台、路面LED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广泛宣传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运行、危险品运输车辆夜间通行、大货车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最大限度地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