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18 08:53:48 阅读量:
本网讯(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韦富焕)
一是以控制嫌犯、查清资产为重点,全面推进案件侦办。
大队会同检察机关加大对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审查力度,力争查清隐匿的非法财产;对涉案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行清产核资,全力追缴涉案资产,尽力挽回经济损失。同时,迅速查清案件规模和基本底数情况,为案件推进奠定基础。
二是以接待登记、安抚群众为重点,全面做好维稳处置。
大队组织专门警力接待报案咨询群众,细化登记工作流程,做好群众损失登记确认工作。同时做好安抚劝解工作,避免引发上访、集访情况。
三是以信息收集、情报研判为重点,全面做好预警防范。
大队主动与县金融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对县域内从事信贷担保、民间融资、农村合作社等企业机构进行摸排梳理,密切关注其经营动态,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和不稳定因素,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必要时采取应急工作措施。同时,通报有关监管单位,提前采取综合性预警防范和维稳处置措施。
四是适时加大对重点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监控力度。
加强对民间高利放贷融资重点机构和个人的摸排梳理,认真开展核查,特别是及时掌握主要负责人持有护照和进出境情况,根据其经营情况进行研判,开展风险评估,充分发挥情报特情和阵地控制等作用,对存在重大资金风险甚至可能发生主要负责人突然失踪“跑路”情况的,依法适时采取限制出境等措施。
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