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9 17:38:55 阅读量:
(王亚锋 赵磊 通讯员:董青青)2017年8月7日早,桐峪派出所门前鞭炮齐鸣,一群众为所里送来了写有“为民服务尽职尽责”的锦旗,以感谢该所及时为其追回价值四万元的黄金。
2017年8月4日8时30分,辖区群众张某来到派出所报警称,8月4日早8时10分左右,其在桐峪镇芙蓉酒店门口下车时,不慎将装在裤子口袋里的一块重147.8克,价值4万余元的黄金丢失。接到群众求助后,所长索志武立即安排警力调取案发地周边及酒店内监控,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查看,发现有一穿白色短袖,灰色短裤,身高在1.75米左右的男子,在案发地疑似拾到了一个用白色卫生纸包裹的东西后,沿着街道向西行走。于是便调取沿途监控,找到了该拾金男子的一张正面图像。由于桐峪辖区流动人员较多,如何在众多人员中确定拾金人的身份,成了找到丢失黄金的关键。所长索志武立即安排民警将该拾金男子正面照片打印,开始在丢失区域附近走访群众。功夫不负有心人,到下午五时许,终于有一群众反映,拾金人很像在小口村路边开收金店的江西人熊某,为了进一步确认拾金人的身份,先派两名民警去熊某的店内进行辨认,从而进一步确定熊某就是监控视频中的拾金人。18时许,民警带上失主张某前往熊某的金店,向熊某讲了相关法律,并出示视频截图,在证据面前熊某很快承认拾金之事,并当场拿出了拾到的黄金还给失主张某。
这次成功追回丢失黄金,受到了辖区群众的一致好评,也真正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服务人民”的16字精神,在今后的工作中,该所将继续努力,以实际行动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编辑:王梦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