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8-07 17:48:32 阅读量:
近年来,陕西岚皋县公安局紧扣深化公安改革“惠民、利警、增效”总体要求,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倒逼和创新引领,全力打造岚皋民生警务、智慧警务、阳光警务新模式,大力推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探索创新的“12369”民生警务模式、执法办案“双向积分”等13项改革举措,相继被省委改革简报、省市公安改革简报、新华社、陕西日报等主流媒体刊载报道,连续4年被评为“全省执法质量优秀公安局”和“全省执法示范单位”,民生警务模式荣获政府改革创新奖。
一、深化三项改革,规范权力运行。紧扣省市公安改革总体部署和统一要求。强力推进“两队一中心”建设。进一步理顺和明晰了执法监督中队、执法管理中队、案件管理中心的职能职责,积极充实法制业务骨干8名,全面加强内部执法监督、案件评查、执法巡查和受立案督查等相关工作制度建设,有力推动规范化运转、高效化履职。目前,机构设置已获市、县编办批复,落实了两正三副正科级编制机构,在县局治安大队设立了副科级建制的环食药侦查中队(新增副科级领导2人),加挂旅游警察管理大队,设立警务管理中心(文职辅警)等一批编制机构。扎实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按照“三个当场”的规范化要求,设置了案管室,确定专人专职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强化受立案环节流程管控和监督管理,解决了群众关心关注的受案、立案不规范的顽疾症结。目前,全县12个所队设立了案管室,确定了案管员,统一了制度流程,累计下发周通报70余期,利用案管微信平台发布每日通报500余期,巡查各类警情2769起、各类案件449起,通过“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主动接受监督发现并整改问题150余处。全面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按照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的要求,全面加大刑事执法审核监督力度,健全完善了相应工作机制,全县公检法机关沟通更加顺畅,执法标准更加统一,工作效率明显提高。自2016年推行以来,全县审核刑事案件起诉49案60人,审核刑事立案193案,其中刑事拘留52人,逮捕30人,取保候审38人,案件评查率达100%,刑事案件的执法质量进一步攀升,无刑事复议复核案件。
二、建立四项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坚持把提升执法水平、优化执法质量、规范执法行为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通过建立完善案件审判旁听制度,进一步增强民警的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引导民警由侦查思维向审判思维转变;建立完善兼职法制员制度,落实法制员在案件审核中先期审核义务和案件倒查连带责任,实行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单位领导、法制民警、局领导“案件五级审核责任制”,引导办案民警规范化执法,优化办案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完善案件警务回访制度,采取现场回访、见面回访、电话回访、带案下访等方式,强化回访情况分析研判,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全局执法状况,既为科学决策提供第一手执法资料,也能及时消除执法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主动争取群众对执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完善民警执法执勤制度,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民警执法执勤基本动作进行了规范,制定了查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赌博等常见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有效解决了民警工作不规范、不落实、不安全、低效能等问题,杜绝了推诿扯皮、消极怠工、不作为的情况发生。
三、实施四项创新,优化执法为民。坚持公安改革为发展护航、为民生服务的导向,在推行“三心、三零”改革的基础上(即培育民警的忠心、诚心、匠心,服务群众零距离、让群众零跑路、实现群众对民警零投诉),着力创新执法方式,坚持执法为民。实施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依托执法办案监督系统,建立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体系,以积分的形式对执法办案实战单位和民警执法办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中人为参与、体外循环、徇私枉法等问题发生,激发了一线民警争先恐后、勇创一流的积极性和执法办案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觉性。自平台投入运行以来,全局办案单位办理案件质量优良率达到98.3%,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自查18次,下发通报18期,无一起涉法涉诉、冤假错案、行政复议案,无一起群众投诉和国家赔偿案件。搭建“民生警务”平台。通过整合全局11个警种业务资源和来自社会各界需求诉求,自行研发开通了集在线报案、求助、法律咨询、办理证照、投诉举报、实时回访、监督考核、智能分析、业务办理、短信告知等功能于一体的民生警务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在线办理50余项公安业务,随时随地可通过手机等移动终端反映民生诉求、网上举报投诉和查询案件办理情况,有效促进和倒逼执法规范,提高执法公信力,实现了群众办事“一网通”和“掌上通”。目前,累计受理群众各类业务事项2689件、办结2600余件,向群众发送业务办理短信告知35142条,接受群众在线咨询3万余人次,录入各类警情、案件1892件,网站集群系统访问量已达45.07万人次。实施执法公开“阳光警务”。坚持把公开作为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进一步完善了《执法公开实施细则》和《执法公开内容清单》,并在全省率先推行执法网上公开,实现全部警情、案件100%在网上流转。去年以来,通过全省阳光执法警务平台公开各类警情3864起、公开处罚决定书127份,公开率达到100%。推行“132”联勤联动执法。充分发挥公安局机关执法带头优势,大力整合行政执法资源,强化部门执法联动,年初,县局创新推出“132”联勤联动执法模式(即:1台警务执法车辆,突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3个重点,2名以上公安民警参与执法),有效解决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各自为阵、职责不清、效率不高、执法不规范、执法公信力低下、查办案件量少质弱等难题,运行以来,成效显著。
四、抓实三项保障,提供坚强后盾。坚持以保障促运转、提效能、上水平。抓牢基层基础保障。按照“装备标准精良、场所设置规范、经费优先保障”的要求,先后投资2000余万元,全面改扩建了高标准的县局办案中心、案件管理中心、物证管理中心,配备了3名专职民警负责日常管理;为执法民警全新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智能定位系统、执法记录仪等办公办案相关硬件设施设备,全额保障了执法办案经费,配强配齐了法制部门及实战所队的执法办案力量,严格规范了接处警入口视频全覆盖,切实解决了制约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暨法制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难题。抓实队伍管理保障。在实行重点工作奖惩激励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化、内务管理制度化、教育培训实战化、业务工作标准化、监督管理动态化、绩效考核科学化“六化”管理,建立文职协警综合考核排名、末位淘汰、从协勤人员中择优招录文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制,保证了协勤队伍稳定性。同时,坚持从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战主战场中“选贤任能”,先后有70余名民警脱颖而出,成为业务骨干警界精英,涌现出了付金亮、杨大平、魏诚等一批中省市表彰奖励的优秀模范。抓好警务运行保障。依托公安内网,自主开发了警务保障信息系统,通过业务数据整体存储和信息互联互通,推动警务管理精细化和运转保障规范化;依托“钉钉”办公软件,建成了“岚皋公安移动警务指挥调度实战平台”,实现了警情警力由实体化办公向虚拟化集结、“智能化”调度转变;依托“岚皋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岚皋公安手机报”、“平安岚皋”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岚皋公安微博”等自媒体平台,与传统媒体相互融合,构建起“4+1”宣传模式,构建了新型警察公共关系,促进了日常管理精细化,确保了执法氛围浓厚和执法过程规范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