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6-09 18:03:34 阅读量:
2017年6月3日,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森林公安局金丝峡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金丝峡景区工作人员报称:金丝峡景区游客发现一只疑似鹰的野生动物在景区河边、发现时此动物已无法正常行走和飞行,请求森林公安民警救助。接警后,该所值班民警李健、唐春鲜二人迅速赶到现场与金丝峡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一起进行救援。
民警赶到现场后初步辨认此疑似鹰的鸟类动物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鸮(俗称:猫头鹰)。民警和景区管委会工作人员对鸮进行了仔细检查并未发现明显伤痕,猜测可能是由于生病导致无法正常飞行。在与县野生动物保护站长夏志和联系确认确系国家2类保护动物“鸮”的情况下,立即送往金丝峡动物园兼金丝峡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治和养护。先行寄养保护,待身体条件转好后将择机放生、重返大自然。
猫头鹰(也作枭"xiāo" ,鸮"xiāo")眼周的羽毛呈辐射状,细羽的排列形成脸盘,面形似猫,因此得名为猫头鹰。目下分3科:原鸮科、草鸮科和鸱鸮科。原鸮科已灭绝;草鸮科世界有10种,中国有3种;鸱鸮科世界有126种,中国有24种,如雕鸮、鸺鹠、长耳鸮等。中国鸮形目的所有种,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近年来,商南县森林公安局以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为中心,大力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活动,切实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经过多年的努力,保护野生动物的观念深入人心,广大市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越来越强。
编辑:董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