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6 23:48:42 阅读量:
西安交警为您原创呈现
今天,西安交警再次面向全社会公布(2017年1月—2017年4月)17名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和12名因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被列入“终身禁驾”名单人员。
一、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
1、古明辉 61250119840504XXXX 2015年5月5日 鱼斗路享乐公寓门前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2、毛彬彬 61011519881126XXXX 2016年3月21日 108国道1255公里临潼银桥大道银翘公司处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3、李争锋 61012319770221XXXX 2016年1月12日 108国道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4、和磊 61011519931015XXXX 2015年7月6日 临蓝路陕鼓厂门前路段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5、李霞 62302219770523XXXX 2016年1月26日 未央区赵村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6、王春红 61012119670625XXXX 2016年9月27日 雁引路龙渠村段(18KM+500M处)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7、阎斌 61011319770401XXXX 2015年11月24日 三春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8、蒋全 61012119841216XXXX 2016年9月28日 长安大道鱼包头村段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9、李伟伟 610124197906203XXXX 2016年10月4日 108国道1319KM+852M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0、张铁宁 61012319710219XXXX 2016年6月25日 临潼关咸路任留乡头村四组路段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1、赵立峰 61011119850402XXXX 2016年4月28日 纺渭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2、黄社军 61012119660909XXXX 2016年1月28日 户县玉蟾镇南斑村青年路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3、申创 61012519821125XXXX 2016年10月24日 咸户路甘亭镇娄村段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4、王经才 61012419691026 XXXX 2016年12月29日 南北五号路东西六号路十字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5、杨海生 61012419580210XXXX 2016年8月18日 310国道1235KM+300M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6、丁博 61011419950812XXXX 2017年1月25日 润天大道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17、国立洋 37152119871015XXXX 2016年2月5日 107省道武屯段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
二、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处以“终身禁驾”的人员
1、苏卓 61012619850729XXXX 2016年10月21日 高陵区陕汽路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2、庄鹏涛 61012119831018XXXX 2015年7月13日 大寨路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3、王甄 61050219851013XXXX 2016年7月21日 连霍高速1030KM+526M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4、林洪扬 35032119770421XXXX 2016年5月30日 桃园路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5、寇凡 61011419910316XXXX 2015年12月6日 西禹高速阎良方向1021KM+300M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6、郭根祥 61011219710728XXXX 2016年6月22日 尚苑路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7、赵强 61012119851016XXXX 2016年2月7日 西汤线98KM+600M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8、靳锋 61012519760712XXXX 2016年12月12日 古城西路西苑北路处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9、田超 61012119930820XXXX 2016年10月11日 府东一路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10、杨艳峰 61012519780106XXXX 2016年10月1日 秦户路秦镇卫校门口处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11、马鹏飞 61052619930318XXXX 2015年7月15日 华清东路(东城大道)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12、赵毅 61272719910712XXXX 2016年7月26日 户县余沣路王寨村段醉酒驾车肇事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注:“终身禁驾”只是大家通俗的说法,正确说法应该是:终身不得考取机动车驾驶证。
除了曝光29名被“终身禁驾”的人员名单之外,今天西安交警还要曝光以下四家企业。这些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都普遍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
1、陕西大运石化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曝光缘由:经营资质已注销,车辆已实际脱离公司及我大队监管,90辆车逾期未检验。
2、西安运泽通勤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曝光缘由:该公司注册登记证书失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3、陕西安易达物流有限公司(危运)
曝光缘由:该企业法人失联,企业办公场地因租金原因,已经停止办公。
4、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长庆运输分公司
曝光缘由:该企业名下陕AD5681(大型汽车)、 陕AF7242(大型汽车)两辆车辆逾期未检验。2017年3月15日,高陵大队就此问题向该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一份,限期七日内整改完毕,但是至今以上两辆车状态仍然为逾期未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