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4 15:07:54 阅读量:
通讯员:陈潇潇、黄东海
2017年4月23日,陕西平利公安巡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农夫菜园旁种植了3株疑似罂粟的植物。发现后,民警通过仔细辨别,确定该种植物为罂粟,遂立即对户主高某进行询问。
在询问中,高某说自己没有种植过罂粟,对罂粟是什么并不了解,如果民警不说,高某还以为是杂草,也会将其铲除。对高某所言,民警对其周围邻居进行了走访,在走访了解中,周围群众都反应没有发现高某有种植罂粟的行为,且多数群众对罂粟是什么并不了解。
了解情况后,民警对罂粟是什么,对种植有什么危害一一给高某进行了讲解。高某听后承诺:日后发现此类植物将立即铲除,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鉴于高某对罂粟不了解,且未造成严重影响,民警在告知高某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后,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将三株罂粟铲除并依法予以收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