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一村民上坟烧纸引山火 触犯法律进牢房

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20 16:45:32 阅读量:

 2017326上午9时许姜某(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村民),到商洛市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罗家湾组后坡给其奶奶等上坟祭祖),10时许到达坟园后,姜峰用随身携带的气体打火机将火纸点燃、烧了两三张火纸的时候,一阵大风将烧着的一张火纸吹到了坟前的东北边五六米处的草丛里,引起山林大火。接警后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值班民警何永兴、唐春鲜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到达现场后、一边组织现场群众捕火一边寻找起火源点、走访群众、了解案情。金丝峡镇党委书记郑炜春、镇长潘世斌、人大主任陈小平组织镇政府各机关人员也先后赶往火灾现场;现场组织指挥太吉河社区、北河口村的干部群众上山打火。经干部群众奋力扑救,从1040分接警、到1120分许将火情全部控制、至12时将大火全部扑灭。

经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立案侦查、县林业技术工程师汪明正,县森林公安局刑警队长康泽波等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勘验、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34.5亩、属于重大森林火灾案。

综上所述;姜某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违反野外用火规定、擅自野外用火引起森林火灾,其行为已经直接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之规定,已构成过失引起森林火灾罪。2017418日经县公安局批准、依法对姜某刑事拘留。在此;森林公安提醒广大林区群众在上坟祭祖、春耕生产等户外活动时要注意森林防火和资源保护。该案的查处在当地和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起到了警示和震慑的效果。(商洛市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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