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法制网 时间:2017-04-18 23:23:46 阅读量:
4月18日,铜川王益王家河所民警对某单位辞职员工索要欠薪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处罚。经调查,单位欠薪属实,只因未履行完相关手续的移交,单位答应月底支付,员工不同意,遂强行拿走了单位的笔记本电脑。民警批评教育,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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